本所成立於民國六十八年十一月,於民國七十三年元月因民意反映遂將苓雅區地政業務移撥予本所,惟至民國七十三年六月又將苓雅區移回新興地政事務所管轄,目前本所轄區為前鎮、小港兩區。 前鎮區: |
小港區: 小港區原編為高雄縣小港鄉,六十八年七月一日編入本市,成為第十一個行政區,本區昔日由於居民長期排水,日久自村落東北向西南沖成一條大水溝,宛如一個「小」型的「港」口,通至內海,因而得名。小港舊稱為「鳳山港」,清朝末年改稱為「港仔墘」,位於高雄潟湖南岸之鳳山港畔,在荷據時代即已開發,荷蘭人在此建紅毛港與安平港成為犄角之勢,因而有紅毛港之地名。本區位於全市最南端,由於第二港口與臨海工業區之開闢,再加上中鋼、中油、台電等重工業相繼建廠及擴建,是名符其實的工業重鎮,近年來經貿園區的開發,已讓小港朝雙港運籌產業再造園區的方向擴展。高雄航空站原是日據時代訓練戰鬥機人員的一個小型訓練基地,為了發展本省的空中運輸,航空局於民國54年成立「高雄航空站」並將原站改為民用機場,其後又於民國58年時開放國際貨運,並改為「高雄國際航空站」,現今小港機場已達國際機場的標準,成為南台灣空中航運的交通樞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