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
為尊重登記名義人權益,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第2項規定,第二類土地登記及地價資料,得依登記名義人之請求隱匿部分住址資料。 民眾申請住址隱匿時,應檢附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,向土地登記機關,或使用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台(https://dc.land.moi.gov.tw/)提出申請。 |
![]() |

.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前鎮地政事務所版權所有 .隱私權及資訊安全 .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.安全管理備援機制
.本所地址:806-036 高雄市前鎮區鎮中路158號(交通位置圖) .TEL:07-811-6565 .FAX:07-831-4405
.週一至五8:00至12:00 13:30至17:30
各類謄本申核服務中午不休息,洽詢分機110
其他業務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洽詢或辦理。 .最後更新日期:111-07-06 .計瀏覽人數:2417117